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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 2008工作简报 2008年第1期(总第1期)

  本期要目

●河北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河北省文化厅转发国家民委、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五期全国古籍普查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动态

●简讯

 

 

 

  

政策与文件... 2

河北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文字[2008]23号)... 2

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文社字[2007]35号)... 5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河北省文化厅转发国家民委、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民宗字200849号)... 8

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9

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回顾及近期工作安排... 10

河北省召开全省民族古籍工作会议... 16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文化教育处处长张芳来在全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7

古籍普查培训班领导讲话... 23

河北省文化厅副厅长彭卫国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23

河北省图书馆副馆长孟洪涛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致辞... 26

河北省文化厅社文处处级调研员郭俊巧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 28

河北省图书馆馆长、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李春来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    29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 31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31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古籍修复室成立... 32

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32

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最新动态... 36

简讯... 37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开展培训活动,河北省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37

国务院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我省五种珍贵古籍入选。    38

政策与文件

河北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冀文字[2008]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河北省拥有卷帙浩繁的古代文献典籍,这些古籍是燕赵大地各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籍保护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为抢救、保护我省珍贵古籍,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发[2006]24)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创造力,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古籍具有不可再生性,保护好这些古籍,对促进文化传承、联结民族情感、弘扬民族精神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由于诸多原因,当前我省古籍保护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现存古籍底数不清,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大量珍贵古籍流失。因此,加强古籍保护刻不容缓。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古籍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二、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古籍保护制度,提高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古籍在传承中华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基本方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古籍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对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河北省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实现古籍分级保护,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建立《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完成一批古籍书库的标准化建设,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命名“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通过努力,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使全省古籍得到全面保护。

三、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

()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从2007年开始,用3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并依据有关标准进行定级。在省文化厅领导下,河北省图书馆负责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各市级图书馆负责本地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教育、宗教、民族、档案、文物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系统古籍普查实施方案。民间收藏的古籍可到所在地的市、县级图书馆进行登记、定级、著录。河北省图书馆负责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建立河北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全省古籍联合目录。

()建立《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统筹规划,加强对珍贵古籍的重点保护,并以此带动古籍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对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收藏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保护工作。

古籍藏量大的市也可建立市级珍贵古籍名录,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命名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古籍书库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完善古籍安全措施,保障古籍安全。对古籍收藏量大、善本多、具备一定保护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同时,经省政府批准,命名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并作为财政投入和保护的重点。对列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要定期进行评估、检查。各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命名市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加快推进古籍修复工作,提高古籍修复水平。集中资金,有计划地对破损古籍进行修复,重点抓好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和濒危古籍的修复工作。各古籍收藏单位要建立修复档案,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古籍进行修复,确保修复质量。要将传统修复技艺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充分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古籍修复水平。

()进一步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制订古籍数字化标准,规范古籍数字化工作,建立古籍数字资源库。利用现代印刷技术,推进古籍影印出版工作。积极采用缩微技术复制、抢救珍贵古籍。要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面向公众的古籍门户网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古籍资源,发挥古籍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建立古籍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档案局、省文物局等部门组成的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现有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古籍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古籍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古籍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古籍修复、保护、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古籍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大古籍保护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古籍保护工作。

()加强古籍保护人才培养。有关部门要制订规划,多渠道、分层次培养古籍保护人才。认真执行古籍修复机构资格准入与修复人员资格认证制度。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古籍保护和修复专业,培养一批技术精湛、素质较高的古籍修复人才。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少数民族古籍翻译、整理、出版、研究人才的培养。

()加大古籍市场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古籍市场流通和经营行为,加强古籍销售、拍卖行为的审核备案工作,严厉打击盗窃、走私古籍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按照有关法规,加强对古籍出入境的审核、监管。

()加强对古籍保护的宣传。各级各类图书馆要积极开拓文化教育功能,通过讲座、展览、培训、研讨等形式宣传古籍保护知识,促进古籍利用和文化传播。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普及保护知识,展示保护成果,培养公众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籍的良好氛围。                      

O O八年四月三日

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文社字[2007]35号)

各市文化局、省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全面了解我省现存古籍保护的现状,探索古籍保护工作经验,为积极、稳妥地在全省推进古籍保护工作打好基础,经省古籍保护工作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现将《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O O七年十一月八日

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河北历史悠久,文化典籍丰富。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对促进文化传承、延续传统文化、连结民族情感、弘扬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意义。为了解我省现存古籍保存保护的现状,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以及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建立河北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河北省古籍联合目录。同时,将普查数据汇总、上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我省的古籍保护工作。

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古籍抢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这次古籍普查是建国以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工作。为做好此次古籍普查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普查范围

河北省古籍普查范围包括我省境内的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博单位图书馆(藏书楼)、高等院校图书馆及院系资料室、机关和事业单位图书馆、宗教单位图书馆(藏经阁)等,以及个人或私人收藏机构。

古籍普查对象为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其他特种文献,如甲骨、简牍、帛书、金石拓片、舆图等,暂不列入这次普查范围。

所普查古籍,指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和河北地方文献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二、普查内容与执行标准

古籍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古籍基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信息等。

古籍普查执行标准:《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古籍普查规范》(wHT212006)、《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wHT222006)、《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232006)、《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242006)等。其中汉文古籍的定级,依据《古籍定级标准》执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定级依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标准执行。

三、工作机构与任务分工

全省古籍普查工作由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统筹规划,由省文化厅领导实施。设立专家委员会,聘任有关专家负责珍贵古籍的定级审核和普查咨询工作。省图书馆设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为全省普查登记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按统一标准和教材培训普查人员,汇总古籍普查结果,建立河北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河北省古籍联合目录,组织专家对古籍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定级、并汇总上报至国家古籍普查中心。

古籍藏量较大的设区市,可成立古籍保护市级分中心,在省古籍保护中心的统一规划指导下,开展本市古籍普查和登记工作,并将数据报送省古籍保护中心。

文化系统以外的各部门可按照全省古籍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自行安排本系统各有关单位的古籍普查和登记工作,并将数据报送省古籍保护中心。

民间收藏的古籍,可到省古籍保护中心进行登记、定级、著录。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79月—10月,召开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组建古籍普查相关机构,省古籍保护中心挂牌并正式启动普查工作,开展古籍的初步调查和摸底工作,同时确定古籍普查试点单位。

第二阶段:200711月—20097月,进行古籍普查人员的培训,开始对一、二级古籍进行普查,建立全省古籍保护网和全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等工作。到20097月底前,初步掌握现存一、二级古籍状况,并将普查数据汇总、审核,并上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同时,分批次发布《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及《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录》。

第三阶段:20098月—2010年底,开展二级以下古籍普查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在逐步形成《河北省古籍联合目录》的基础上,将普查数据汇总、审核,并上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五、普查流程

古籍收藏单位填写表格并校对后,汇总后提交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对收藏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校、汇总,对古籍进行定级,制作成规范的数据格式文档,建立河北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河北省古籍联合目录,并将有关数据提交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专家委员会协助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进行数据审核、古籍定级工作。

普查登记采用纸本表格或电子表格,该表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统一要求,由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制作分发。

四、工作要求

这次古籍普查作为我省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普查,对全面、准确地掌握我省古籍的数量、价值、分布、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广泛动员和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健全机制,配备人员和设备,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细则,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提交普查数据。省级普查机构可对基层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质量检查。同时,集中各地优秀师资力量、专家力量参与、指导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古籍保护工作,使这项工作开展得全面、准确。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河北省文化厅转发国家民委、文化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民宗字200849号)

各设区市民宗局、文化局:

现将国家民委、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委发[2008]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我省历史悠久,文化典籍丰富。其中,各世居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都创造和积累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保存了种类众多、内容丰富、具有极强史料价值的书面文献和口传古籍。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对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各级民族和文化工作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实施意见》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抢救、整理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各级民族和文化工作部门要抓紧时间,组织好本地区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少数民族古籍的数量、价值、分布、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建立少数民族古籍目录,在此基础上提出分级保护和修复计划。

三、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组织机制。各级民族和文化工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任务,落实工作班子和人员,安排部署好各项任务。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经费。同时,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确保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顺利实施。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河北省文化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20081023,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石家庄隆重召开。省文化厅副厅长彭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文化局分管副局长、社文科(处)长,省、市古籍保护中心(图书馆)负责人,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单位负责人,及省第一批古籍保护试点单位负责人等7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王俊海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刻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精神,传达落实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安排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彭卫国副厅长在会上介绍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同时强调指出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经费投入普遍不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针对这些问题,彭厅长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特别是古籍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作出了重点部署: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古籍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努力做好古籍普查工作任务;三是精心组织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藉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四是加强古籍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加强古籍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古籍保护经费的争取和管理。

最后彭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古籍保护工作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意义都是重大而深远的,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困难、开拓进取,真正使古籍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为传承和弘扬河北优秀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王俊海处长传达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省社会文化方面的工作做了下一阶段部署。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杨林宣读了我省入选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名单。会上,还为获奖单位颁发了项目标牌和证书。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李春来和石家庄、廊坊、邯郸市文化局、武安市图书馆的负责同志也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回顾及近期工作安排

——河北省图书馆馆长、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李春来

在全省古籍保护会议上的讲话

20081024

各位领导、同志们:

昨天下午,省、厅领导就古籍保护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古籍保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一会儿彭厅长就强化推进我省古籍保护工作还要做重点强调和部署。

下面我就河北省图书馆组织推进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简要回顾,并将近期工作安排向各位做具体汇报。

一、工作回顾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文化部召开的全国古籍保护和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去年开始到现在,我们按照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部署安排,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调研,起草文件,研定评审评定暂行办法。

为搞好我省古籍普查工作,省图书馆积极配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我省古籍相关情况及全省公共图书馆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研。省馆曾先后派员赴邯郸、武安、涉县、唐山、丰南、乐亭、保定等市县图书馆进行古籍情况摸底调查,深入了解各馆的古籍藏量、年代结构、人员设施、经费来源、保存现状等情况,积累了第一手资料填写完成了河北省古籍收藏单位“编目及古籍机读数据调研表”,为现有数据批量导入国家古籍普查平台减轻了录入工作负担。

在我省古籍保护工程启动之初,省馆还承担了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先后起草了《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河北省古籍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及时报送省文化厅审定下发。选定了全省古籍保护试点单位。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这些文件的及时下发,对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制定规范,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省馆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要求,积极协调,认真组织,耐心帮助各地市馆规范格式,刻录书影,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组织全省六家古籍收藏单位填写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书》和《全国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河北大学图书馆元刻本《玉海》及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收藏的西汉竹简《论语》、《儒家者言》、《文子》和唐山市丰润区文管所收藏的《金光明最胜王经》等五部古籍入选了第一批全国珍贵名录。其中,元刻本《玉海》还参加了在国家图书馆举办的“国家珍贵古籍特展”。

(三)强化培训,培养专业人才

为将全省古籍普查工作做得扎实、准确,从去年7月到现在,省馆分批分期选派人员参加了7期由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普查保护中心举办的古籍普查、修复、编目等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使目前本馆从事古籍专业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都有了很大提高,为今后全省的古籍培训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专门选调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古籍保护工作队伍。目前,根据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统一部署,制定完成了全省古籍普查培训计划和方案。

(四)健全机构,申请专项经费

2008328,在文化厅全力支持下,省编办批准在河北省图书馆成立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冀机编办[2008]43号)。机构的建立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省古籍保护中心正在按照职责范围,不断加强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全省各古籍收藏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古籍保护制度建设,为全省范围的古籍保护、修复、研究等方面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同时,为全面、有效地启动我省古籍普查、定级和培训等工作,及时与全国各省同步完成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数据和古籍联合目录等任务,省馆借鉴国家保护中心和其他省市的做法,专门向省财政申请了2008-2010年度古籍保护工程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全省各系统专业人员培训,购置建立联合目录、全文数据库设备和古籍修复专用设备,以及古籍数字化建设等。

(五)调整布局,改善古籍保管条件

在省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省馆按照文化部新颁布的《特藏书库建设标准》,积极与省公益项目管理中心和设计单位沟通,并征得其同意,重新调整了功能平面布局,增加了500平方米的珍本库,并在照明、恒温恒湿以及防火预警系统等方面提高了建设标准,全面改善省馆的古籍保管条件,加强对全省古籍的保护。因调整布局、提高建设标准而造成投资增加问题,我们正在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使之得到妥善解决。

(六)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宣传

今年年初,省馆就工程建设、古籍保护等重点工作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计划,省馆以服务宣传周为契机,6月初在新华分馆举行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挂牌仪式,同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介绍我省古籍保护工程进展情况和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职能。随着我省古籍保护各项工作的推进,我们还通过省图网站、新华分馆和省会新闻媒体,采取专栏介绍、跟踪调查、采访等不同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古籍保护计划,普及古籍保护知识。

二、近期重点工作

为在全省顺利实施和推进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省馆和省古籍保护中心将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普查方案和保护计划及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本着对燕赵历史文化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谋划,科学运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近一个时期,我们将着手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古籍保护工作机制,确保古籍保护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由于古籍收藏的分散性,决定了古籍保护工作具有跨系统、跨行业特点,因此各系统间的协同配合至关重要。我们将在厅际联席会议的指导和协调下,积极与各系统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的联络渠道和高效的工作环境。做到既有明确的分工和任务,又有积极协作和配合。做到每个行业、每个系统有专人抓,具体到每一层、每一级都有具体的任务和目标。目标和责任分解到人,环环紧扣。使我省古籍保护工作顺利、高效地推进。

(二)加大古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准和思想道德水平的古籍专业人才。

面对我省古籍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近三年内,我们将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培训计划,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授课,致力于全省古籍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在全省建立起一支热爱古籍事业,具有较高的古籍业务水平和思想水平的专业队伍。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一是开展古籍普查培训。由于古籍所含信息非常繁多,而且细致,书影制作要求又极其严格,因此,普查培训就成为了启动全省古籍普查工作的前提条件。目前,我们已制定出详尽的普查培训计划。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举办第一期全省古籍普查培训班。对古籍基础知识、古籍保护知识、古籍鉴定和定级、古籍破损定级和登记、古籍著录和登记、古籍书影扫描和登记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普查工作培训。二是开展普查平台应用软件培训。为方便、快捷、高效、可靠地实施普查任务,我们将依托“全国古籍普查平台应用软件”,加强普查工作,提高普查效率。组织全省古籍收藏单位开展数据转换、古籍登记编辑、数据检索、在线申报、古籍定级和审核、统计分析和工作管理等普查平台应用软件的系统培训,实现古籍普查数据及过程管理的自动化、数字化、集成化。三是开展古籍编目培训。古籍文献的特殊信息决定了其编目的复杂性,因此,编目培训也是做好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计划在2009年对全省各古籍收藏单位专业编目人员进行古籍分类、编目,批校题跋,版本鉴定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四是开展古籍修复培训。据了解,我省破损待修复的古籍数量相当大。在普查工作过程中及完成后,大量破损古籍的修复任务将非常艰巨。因此,加强全省古籍修复人才的培养,也同样成为了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计划,古籍修复培训将安排在2009年至2010年进行。

(三)迅速开展、推进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做好普查,才能真正摸清全省古籍的数量、等级和生存状况,从而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和修复计划,真正做到分层和分步保护。我们将按照文化厅下发的《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工作流程全力组织推进。

省馆将在省文化厅的直接领导和厅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下,首先开展本馆和市县公共图书馆的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加强对各市、县公共图书馆的业务指导,并与各市、县古籍普查人员密切协作,对全省公共图书馆古籍普查成果进行汇总。第二,直接联系、协调安排全省其他系统和行业古籍藏书机构的普查登记工作,并将其普查成果及时汇总上报。第三,建立全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对古籍普查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审核校订,同时组织专家对全省珍贵古籍进行定级,为省文化厅和厅际联席会议提供普查和数据分析成果。第四,在省图书馆网站开辟古籍保护专栏,在网上及时发布、定期更新全省普查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古籍联合目录。

(四)做好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组织工作及《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和评定工作。

由于通过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我省珍贵古籍的生存状态,从而引导全省各级政府向亟需保护的珍贵古籍和破损严重急需抢救的古籍投入资金,使珍贵的古籍文献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因此,我们将及时总结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和评审工作的经验,继续对《全国古籍善本总目》所收河北各馆善本进行分析、摸底和调研,并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广泛发动各系统、各级别善本收藏馆填表登记,更细致、更扎实地做好组织、协调及初审工作。对存疑的本子,我们将组织专家赴现场进行版本核定、等级查验,尽量使各单位申报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对于漏报的珍本、名本,我们将进行点报。尽最大努力使我省所藏珍本、善本更多地入选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对于上报的材料和数据,我们也将一并做好存档、归纳、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在适当时机,我们还将按照《〈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的要求,着手组织全省古籍收藏单位做好《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编纂出版《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

(五)组织“全省古籍重点收藏单位”和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收藏单位”的申报工作,改善古籍保管条件。

根据国务院和文化部有关精神,对列入全国和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收藏单位,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应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古籍保护制度,建设专门的古籍书库,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对未列入全国和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收藏单位,也应按照文化部颁布的《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古籍的完好与安全。因此,评定全省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对于推动标准化书库建设,改善古籍保管条件有着重要的意义。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古籍收藏单位的古籍保管条件大多不符合标准,许多收藏单位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古籍书库。因此,我们将按照省文化厅下发的《“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办法》要求,组织好申报评审“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收藏单位”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尽快改善我省古籍的保管条件。

(六)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加快建立省古籍修复中心步伐。

对珍贵古籍的抢救和修复是古籍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将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手建立破损珍贵古籍档案。并集中资金,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有计划地对破损古籍进行修复。特别要对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破损古籍和濒危古籍优先修复,确保修复质量。目前,省馆已设立了古籍修复室,购置了一批修复设备,破损古籍的修复工作已初步启动。下一步,在适当时机申请成立河北省古籍修复中心,逐步完成本馆、全省其他古籍收藏单位及民间所藏破损古籍的修复任务,使全省的古籍得到及时有效地保护。

(七)积极利用古籍保护成果,建立全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

为加强古籍文献的利用和开发,在全面开展省内古籍普查、基本掌握我省古籍生存状态、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建立河北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出版全省古籍联合目录。并在省图书馆网站及时发布全省古籍联合目录数据,方便公众利用。加快古籍数字化建设,为公众提供古籍全文数字化阅览服务,从而有效地解决古籍文献利用与保护的矛盾。

各位领导、同志们,古籍文献“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认真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就是保护和维系中华文化的根脉”,是对中华人文精神的接续和传承,任务艰巨而光荣。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厅对这项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要抓住机遇,不辱使命,按照文化部、省文化厅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古籍保护工作的推进力度。同时,衷心希望全省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省馆、省古籍保护中心的工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为把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早日跨入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先进行列而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河北省召开全省民族古籍工作会议

1112,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河北省文化厅联合在石家庄学院召开全省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全省11个设区市民族宗教局主管民族古籍工作的有关同志和全省各市、县图书馆、博物馆的业务人员共60余人与会。

本次会议旨在贯彻《国家民委、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对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协调动员全省民族、文化、档案、文保等有关工作部门共同开展全省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家民委、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文化教育处张芳来处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国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政策,我国、我省民族古籍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并对今后如何做好我省民族古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本次会议,与会同志提高了加强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对继承和发扬河北各民族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明确了借全国开展古籍普查的机会,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的馆藏资料,及时挖掘、抢救、整理、保护民族古籍的目标,搭建了各部门、各单位在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沟通、协调平台。本次会议的召开,将对我省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工作开创更广阔的空间。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文化教育处处长张芳来              在全省少数民族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1112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朋友们:

感谢大家光临今天的这个会议。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我省少数民族以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基本情况,提高大家对做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我国、我省少数民族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迄今为止,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有56个,即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等民族。在中国,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目前,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等五大自治区以及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等省份。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突出特点也是大杂居、小聚居,省内55个少数民族俱全,其中满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为我省世居少数民族,有6个自治县、3个民族县,近300万少数民族人口。我省满族、蒙古族主要集中在承德地区的围场、丰宁、宽城等少数民族自治县以及秦皇岛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和张家口的坝上四县,回族主要集中在沧州的孟村回族自治县、廊坊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以及邯郸、石家庄等地。

二、国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政策及其实践

一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中国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差异较大,具有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

二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 。为使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国家有计划地组织对各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工作,保护少数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我们今天这个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就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工作的内容之一。

三是繁荣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国家和有关部门通过组建少数民族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馆和群众艺术馆等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

四是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现已挖掘、搜集、整理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290多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目前已举办了八届。民运会共有15个项目,我省开展了11项,没有开展赛马、龙舟、抢花炮和秋千项目。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1年在贵州省举办。

三、我国、我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

1、少数民族古籍的主要特点

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是指中国55个少数民族历史上形成的文献典籍、口头传承和碑刻铭文。既包括用少数民族古文字记载的也包括用汉文记载的少数民族内容的古代文献典籍和碑刻铭文。与汉族古籍不同,少数民族古籍分类中还有无文字的古籍,指各民族口头传承的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各种资料。另外,我国少数民族古籍在内容和整理上还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我国少数民族古籍涉及内容广泛,与汉族古籍均来自于图书馆这一保存方式不同的是,少数民族古籍大多为民俗、碑铭以及乡规民约和口碑古籍等等,其具有散藏在民间、边远民族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献和口碑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数量巨大,历朝历代都没有大规模地进行整理以及缺少相应的法律保证,宗教色彩浓厚等特点,又称活宝库、活化石、活历史。二是少数民族古籍涉及挖掘、搜集、收藏、保管、编目、规划、研究、整理,一直到出版的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还涉及到民族、文教、科研、出版、印刷、寺院、图书馆、博物馆、公安部门等行业或单位,甚至涉及到邻国,工作难度非常之大。

2、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整理工作。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430号),进一步强调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确定了这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有关政策,在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经费配置等方面进行了重要部署,并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20多年来,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古籍机构,使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和保护工作迅速开展起来。19847月,国务院成立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为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联络、指导、协调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出版、研究工作,由此中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我省少数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就是由我们民族宗教事务厅文教科技处来承担的。目前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州、地、盟、县建立了相应的少数民族古籍机构,有14个民族建立了省区协作组织。(回族是宁夏、蒙古族是内蒙古、满族是辽宁)

二是制定规划,确定目标,统筹安排,有组织地进行管理和运作,确保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有计划地稳步发展。自1986年开始,国家民委制订并实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四个五年计划。七五规划提出救书、救人、救学科作为民族古籍工作的基本任务。八五规划以整理、翻译、出版为重点,以综合研究和适时宣传为辅,各地民族古籍专项经费基本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九五规划是按照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纲要》精神,结合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实际制定的,这个规划共落实国家项目37项。2000年组织制定了《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出版规划》,同时《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这一项目作为十五规划的重点内容被纳入到国家民委十五计划中。

三是加强宏观调控,全面总结部署,在适当时机,召开不同层面的全国性的工作会议和规划会议,有力地推进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进程。其中,1985年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1986年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出版规划会议、1993年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座谈会(分片)、19965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和200311月召开的全国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及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首发式,在我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是在政策扶持、培养人才、加强宣传、开展合作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在人才培养上,有组织地吸引和带动一批社会和学术界的研究力量投身于少数民族古籍事业中来,努力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专业人才的培养,举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少数民族古籍培训班。中央民族大学还设立了少数民族古籍文献本科班、研究生班等,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的专业人才,提高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是做好抢救、整理工作,加大出版力度。20多年来,国家抢救保护了一大批濒临消亡的少数民族古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抢救、整理了散藏在民间的少数民族古籍30万种(不含馆藏及寺院藏书),其中包括许多珍贵的孤本、珍本和善本,并公开出版了5000余部。

六是编篡出版国家民委重点文化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20068月,《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和清史纂修、中华大典及《中国古籍总目提要》等一起被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这是建国以来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整理、出版第一次列入国家五年发展规划。

3、我省少数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基本情况

19836月,国家民委召开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座谈会后,我省的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开始启动。1995年和1996年,我省连续两次在承德市和保定市召开全省民族古籍工作会议,通过这两次会议,大家提高了对民族古籍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了民族古籍工作的内容与任务,为我省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1997年,国家民委下发了民办字[1997114号文件,确立在九五十五期间编纂《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这一跨世纪的重点文化项目。与此同时,在民族古籍机构建制方面,成立了以民族为单位的多省区古籍协作小组,每个协作小组在共同项目上统筹安排,统一制定工作规划,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其中,满族古籍协作小组由辽宁省牵头,负责完成《总目提要》满族卷的编纂工作;回族古籍协作小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牵头,负责完成《总目提要》回族卷的编纂工作。我省是这两个协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我省满族和回族古籍的整理、编纂工作。

2004312,我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暨民族古籍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我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了今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民族古籍编纂工作任务。会上,成立了由省民宗厅、省文化厅、省档案局组成的河北省民族古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编委会,各市也根据具体情况成立了相应机构。同时成立了河北省民族古籍编纂工作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各市民族古籍的挖掘整理及编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帮助。自此,我省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全面展开。

2000年以来,我省加大了对回族古籍的挖掘整理力度。截至2003年底,我省共收集了各类回族古籍200余份,其中包括碑铭50余件、匾联60余件、家谱40余部、经典20余部、诰封3件、讲唱20余件,其他古籍20余件。回族古籍工作由资料搜集、整理阶段转入《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回族卷》的编纂阶段。2004年底,我厅提前完成了我省《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回族卷》的编纂任务,共计210篇。200511月,《河北回族家谱选编》一书正式出版,这是我省回族古籍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

我省满族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文化典籍丰富。截至2005年底,我省共收集整理满族碑刻100余块,满族家谱35份,编辑出版了《木兰围场碑文释译》、《避暑山庄寺庙楹联详解》、《承德道服役全书》、《承德少数民族家谱集》等书,并正在认真完成我省《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满族卷》的编纂工作。

1993年,我省加入八省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除开展蒙古语文工作之外,还负责收集整理我省的蒙古族古籍。现已搜集蒙古族经文数十部,蒙古族家谱6部。1988年,我省搜集编著了《承德地区歌谣卷》、《承德地区谚语卷》、《承德地区民间故事卷》等书,蒙古族歌谣红革尔玛韩淑英等一批反映生活及爱情的作品入选到这些书中。2002年,我省又整理出版了蒙汉合璧的《八沟厅备志》一书。该书于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由承德平泉县八沟厅理事同知张缪所著,上卷为汉文,记叙当地汉族历史与文化,下卷为蒙古文,记叙喀喇沁、翁牛特和巴林诸部清朝蒙古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这部书是清朝蒙古地方撰写较早的一部志书。

四、今后我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几点要求

下一步我省民族古籍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河北部分)的搜集、整理和登录工作任务。二是以图书馆、博物馆馆藏资料为主,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挖掘、搜集和整理少数民族古籍资料,并在时机成熟时出版发行。

第五期全国古籍普查培训班期间抽出半天时间,专门就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召开会议,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想法:一是与汉族古籍相比,少数民族古籍有其特殊重要性;二是与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相比,我省少数民族古籍数量小,保存分散,搜集整理难度较大;三是由于我们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沟通不够,大家对少数民族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比较陌生。在座的各位都是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的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希望通过这次会议,使大家对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有所了解。刚才,刘刚处长传达了国家民委、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向各级、各部门对如何做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这里结合河北实际情况,再强调几点:

1、充分认识做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首先,就全省而言,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是全省古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缺了这一块,全省古籍工作就是不完整的。二是从历史上看,满族建立清王朝统一、统治全国二百多年,作为其政治中心的北京和承德,都在河北版图之内,大量具有珍贵历史价值的满族古籍留存在各级图书馆、博物馆和民间当中,这类古籍资源是其它省份所不具备的。三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有利于继承和发扬河北各民族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有利于凝聚各民族的力量,引导各族群众共同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

2、发挥主动性,特别关注少数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

大家要在做好汉族古籍工作的同时,要特别关注、关心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在思想意识上要发挥主动性,积极发现、挖掘和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图书馆、博物馆古籍书籍浩如烟海,真要是专门去找、去挖掘少数民族古籍,困难很大,但辩证地看,我们在整理汉族古籍过程中,如果能对少数民族古籍给予特殊关心、特别留意,那么发掘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又成了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并且你发现的这本少数民族古籍还有可能是孤本、善本,那意义就更大、更深远。希望在座的各位能树立起少数民族古籍意识,发挥主动性,在挖掘整理汉族古籍工作中对少数民族古籍给予特别关注。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意协调与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民族宗教厅和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是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希望与会的各位民族部门的同志加强协作意识,充分利用这次会议的机会,主动同当地图书馆、博物馆各位专家、学者沟通,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协作机制,及时请教,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今天与会的各位图书馆、博物馆的专家学者,也要主动同民族工作部门沟通,积极提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把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做实做好。

各位专家、同志们,做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关键是抓好落实。希望会后大家再认真地学习一下国家民委和文化部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认识,领会精神,狠抓落实,为弘扬我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古籍普查培训班领导讲话

河北省文化厅副厅长彭卫国                              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2008113

各位专家,同志们:

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省古籍保护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第五期全国暨河北省第一期古籍普查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首先我代表河北省文化厅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领导和各位授课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来自兄弟省市及我省参加培训的各位学院表示热烈的欢迎!

在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古籍遗存中,河北有百万册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公共图书馆系统收藏的古籍就达近60万册,善本3万多册;高校系统图书馆收藏古籍32万余册,善本5000余册;博物馆系统也有2万余册。另外档案系统、宗教系统以及民间也藏有丰富的古籍文献。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在文化部、国家图书馆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文化系统,特别是各级公共图书馆对馆藏古籍进行了清点,编辑了各自的馆藏古籍目录。其中包括1997年出版的《河北省图书馆馆藏古籍目录》,1990年编印的《秦皇岛图书馆馆藏古籍书目》,以及省图书馆牵头、11家公共市级图书馆联合编辑的《河北省公共图书馆馆藏古籍善本目录》也已经出版。建成了全省省、市公共图书馆馆藏古籍善本联合书目数据库,古籍数字化建设方面也有了相应进展。自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以来,我省逐步建立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积极组织省图书馆等相关单位开展了第一批国家古籍珍贵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20083月,经省编办批准,成立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前不久,我省刚刚召开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通报了一年来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古籍普查、珍贵古籍名录建设、重点单位申报和古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做了安排部署。古籍保护工作正在全省有序地推进和展开。

虽然我省的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由于对古籍特性认识不足,整理力量不够,其他系统仍然存在古籍底数不清的问题,特别是流散在民间的古籍更是未知数。另外,我省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管理等单位收藏的古籍文献因为年代久远,残破情况十分严重,需要抢救修复的古籍数量十分庞大。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就是要培养一批古籍鉴定、编目和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比较完善的古籍保护队伍,保证我省古籍鉴定、整理和研究工作走上良性的轨道。

这次培训班,我们邀请了国内古籍保护工作的知名专家前来授课,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虚心求教、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广泛交流,全面掌握古籍普查的相关知识和技术规范,争取以优异的成绩结业。参加这次培训的学员,除来自我省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等不同系统的同志外,还有河南、山西等兄弟省份从事古籍保护工作的同志,希望我省的同志多同这些同志交流,学习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更好的推进我们的工作。学习结束后,希望大家除了把学到的知识用于本单位古籍普查外,还要起到传帮带作用,当好保管员、情报员、宣传员。各市的学员还要当好协调员,做好本地区古籍普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总之,希望大家把握机遇,在今后的古籍保护工作中有所建树,将我们的古籍保护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最后祝各位专家、各位学员在石培训期间生活愉快,身体健康!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河北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王俊海主持开班式                                    

河北省图书馆副馆长孟洪涛                              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致辞

2008113

尊敬彭厅长、陈主任、王处长、各位老师们:

大家上午好!

    伴随着石家庄深秋的丝丝寒意,我们期盼已久的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首先我代表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图书馆的全体员工,向给予我们工作大力支持的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领导和专家,向多年来关心重视古籍保护的省文化厅和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专程出席开班仪式的彭厅长、王处长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加这次培训的山东、山西等省及省内各系统古籍界的老师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关注省图事业发展的省会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对于举办这次古籍普查培训班,省文化厅领导非常重视,冯绍慧厅长在厅务会上专门听取省图书馆关于古籍保护工作的汇报,要求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展古籍普查培训工作。彭厅长也多次过问培训班事宜并进行指导和协调,厅社文处、计财处也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领导对于这次培训更是给予了鼎立支持,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全国普查培训工作序列,并在培训经费、师资力量、教材准备、课程编排、学员审查等方面都做了全面和细致的安排。这次培训同样得到了全省公共、高校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民族宗教等单位的支持,各单位积极组织,积极参与。使得这次培训的筹备工作进展得非常顺利,确保了培训班如期举行。让我们再次以真诚而热烈的掌声表达我们对各位领导、各位老师的感谢之意!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领导专门为这次培训课程安排了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来给我们讲课,各位专家对古籍既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又有丰富的讲学经验,相信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会受益匪浅。今天参加培训的各位老师也都是从事古籍文献整理工作的,对收藏的每一本古籍都倾注了心血,对这份项工作有一份更加特殊的热爱,所以,也就对古籍普查工作意义的认识有更加深刻理解,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更加强烈。希望大家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向专家多请教,多咨询,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掌握古籍基本知识,古籍鉴定与编目知识,古籍普查知识和普查规范,熟知古籍普查工作的内容,任务和要求及相关技术,顺利通过结业考试。并通过不断地学习,逐步成为各系统、各单位普查工作的骨干和精英,在今后的普查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为推动古籍保护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这次能够承办全国规模的培训班,是近年来为数不多的一次,我们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责任很大。李春来馆长开会之前专门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做好这次培

训班的服务工作进行了反复强调。在这里,我也代表为本次培训班服务的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表个态,一定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地为各位专家、各位老师服好务,为为大家在石学习、生活期间做好后勤保障。在学习上、生活上有什么需求以及我们服务有什么不周到之处,希望各位专家、各位专家、各位老师及时提出,并与会务组联系。我们将尽全力提供帮助并不断改进。让大家在紧张学习的同时,一起渡过的这段难忘的时光。

最后,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

河北省文化厅社文处处级调研员郭俊巧                    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

20081114

敬的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陈红彦主任、王红蕾博士、各位学员:

大家上午好!

经过十一天紧张的学习,第五期全国暨全省古籍普查培训班今天就要结束了。在这里,我谨代表河北省文化厅向陈红彦主任、王红蕾博士及六位专家全心全意、悉心授课的敬业精神和付出的辛勤劳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向学员们圆满完成了学习任务,顺利结业表示热烈祝贺! 同时,向给予此次培训鼎力支持的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表示感谢!并向为这次培训班成功举办付出辛勤汗水的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培训时间长,课程内容丰富、实用,效果非常显著。一是专家队伍实力强。各位来石授课的都是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专家,他们备课充分,讲解知识丰富,分析透彻。使得这次培训的基础理论知识丰厚,应知应会专业技术技能扎实,通过大量的实例分析、考察和动手实践机会与实践紧密结合。十几天来,专家们围绕古籍保护、古籍普查等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古籍知识的专题培训。每个专题都非常切合古籍普查工作实际,针对性、实用性很强。由于专家们准备充分,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践,对我们下一步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二是学习形式多,教学效果明显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此次培训安排得非常周密,在培训过程中安排了考察和实践课,使培训授课的节奏紧凑,形式多样,大家都反映这次培训虽然学习任务很重,但是学到了知识都很扎实,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三是学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这次参加培训的57名省内外的学员,虽然来自图书馆、教育、文博、档案和民族宗教等不同系统,不同层次,但是大家学习热情都非常高,认真听课、记笔记,营造出了浓郁的学习氛围。四是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古籍普查和古籍保护工作的宣传。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在培训班开班前安排陈红彦主任接受省会新闻媒记者采访。在培训过程中,李春来馆长接受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同时,省图和省保护中心还通过简报的形式,在中国古籍保护网和省图网站发布消息,加大对古籍保护工作的宣传。

大家都知道,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历史意义最为深远的一次古籍保护工作。其中,第一部分就是要对全国古籍做一次普遍的、彻底地调查。这是古籍保护最基础的工作,同时也是任务最为艰巨、责任非常重大的一项工作。因此,这次古籍普查培训结束,就意味着古籍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在此,希望大家要将这次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自觉地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去。学以致用,勤奋敬业。同时,也期待着大家回到本单位以后,尽早成为古籍保护工作中一支骨干力量,尽快把古籍保护这项工作开展起来。使我们的古籍保护计划得以顺利实施,使我们国家珍贵的文化遗产得到很好地传承。
   
最后,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增强专家与学员间、学员间的相互交流,成为工作中的朋友、事业上榜首帮手,在古籍保护工作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

河北省图书馆馆长、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李春来            在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

20081114

尊敬的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陈红彦主任、王红蕾博士,省文化厅社文处郭俊巧处长,各位同仁:

大家好!

经过十一天的紧张学习,第五期全国暨河北省第一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到今天为止,所有课程已经全部结束。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正确指导、精心安排和科学调度下,在省文化厅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专家和教师们的悉心指教,经过在座各位同仁的刻苦努力,培训班获得了圆满成功,参加培训的各位均顺利结业。在这个令人欣喜的日子,我代表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向国家中心和省文化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来石授课的专家和教师表示崇高的致意,向在座的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祝贺。

 

十一天的学习很辛苦,加上正值秋冬交替的季节,早晚气温较低,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而且学习和生活条件也不是太好,特别是,河北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第一次承办全国范围的培训,在许多地方做得还不够周全,对大家照顾的不够细致。在此,我代表馆领导和培训班全体工作人员,向大家表示歉意,并在今后的古籍普查平台应用软件、古籍编目、古籍修复等培训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尽管条件艰苦,但是大家仍能克服困难,抓住这次难得的学习机遇,孜孜不倦,虚心求教,以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投入到学习中。从学习期间大家的反映来看,比培训前都有很大程度的进步,培训的成效是明显的。这也充分体现出大家对古籍事业的热爱,对我们民族文化的责任心。我为我们的古籍事业有这样的一支队伍而欣慰,为我们中华文化将得以传承而欣慰。

古籍文献整理与普查是一件关乎民族文化传承和延续的伟大事业,在座的各位即将面临的工作也是艰巨而光荣的。希望大家回到工作岗位上以后,继续努力学习有关古籍的业务知识,提高认识,增加古籍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尽快利用所学的古籍普查知识,将所在地、所在馆的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开展起来,摸清底数,了解古籍的生存状态,在建立一套完整、详细的古籍档案的同时,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古籍保护体系和保护制度。

培训学习马上结束,接下来我们所面临的工作将非常多,任务也非常重,同时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衷心希望大家不辜负各界领导的信任,不辜负文化部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希望,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古籍保护工作中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将我们的古籍保护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让我们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绵延不断,传承不息。

最后祝大家旅途愉快,工作顺心如意!

谢谢大家!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200864,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在河北省图书馆正式成立,标志着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机构宣告成立。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成立后将着力破解我省古籍保护中存在的馆藏保存条件较差、古籍破损较严重、修复技术和手段缺乏、修复人才匮乏四大难题,通过对全省古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古籍档案,进行普查登记、汇总、审核等工作,制定科学的保护和修复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河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定工作。分期分批地对全省各地古籍保护人员进行培训。加快推进古籍修复工作,提高古籍修复水平。进一步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建立古籍数字资源库,为公众提供古籍全文数字化阅览服务。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面向公众的古籍门户网站。加强古籍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古籍保护意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保护古籍。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古籍修复室成立

在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领导的支持下,经过紧张筹备,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古籍修复室已于9月中旬正式成立。

我省现存破损待修的古籍数量相当大,所面临的修复任务将非常艰巨。而我省古籍修复人才非常匮乏。为加强全省古籍修复人才的培养,省中心自去年开始派人参加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的第一期古籍修复培训班。学习期满后,省中心就设立了工作间,购置了古籍修复工具和材料,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于9月中旬设立了古籍修复室,并着手进行破损古籍的修复工作。

  古籍修复室的成立,填补了河北省在古籍修复方面的空白,标志着我省古籍修复工作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为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古籍修复人才的培养,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于10月份又选派二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天津举办的古籍修复培训班。随着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深入广泛地开展,修复室也将根据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修复技能,逐步建成承担全省破损古籍修复任务的河北省古籍修复中心。

全国第五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20081121114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办、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承办的第五期全国古籍普查培训班暨河北省首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在石家庄成功举办。来自河北、山西、河南、吉林等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57位学员接受了相关培训。

113上午,培训班开班典礼在石家庄隆重举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陈红彦、培训组组长王红蕾博士出席了开班典礼。陈红彦主任代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致辞。河北省文化厅副厅长彭卫国出席仪式并讲话,河北省图书馆副书记魏金水出席开班仪式,副馆长孟洪涛致欢迎词。开班仪式由河北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王俊海主持。

在开班仪式上,河北省文化厅彭卫国副厅长介绍了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现状,传达了近期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学员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图书馆孟洪涛副馆长致辞,感谢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省文化厅及省内外各系统队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图和省古籍保护中心全力以赴为专家和学员服好务。

对于举办这次古籍普查培训班,省文化厅领导非常重视,冯绍慧厅长在厅务会上专门听取省图书馆关于古籍保护工作的汇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展古籍普查培训工作。彭厅长也多次过问培训班事宜并进行指导和协调,厅社文处、计财处也都给予了大力支持。省图书馆李春来馆长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做好这次培训班的服务工作进行了反复强调。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各相关部门对全体学员在石学习、生活期间的后勤保障做了精心的安排。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领导对于这次培训更是给予了精心策划,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全国普查培训工作序列,并在培训经费、师资力量、教材准备、课程编排、学员审查等方面都做了全面和细致的安排。

开班仪式后,先由陈红彦主任介绍了国家古籍保护工作情况。在随后的十天内,刘家真、李国庆、唱春莲、徐蜀、罗琳、赵前、郝永利等七位专家学者先后为学员讲解了古籍保护概论、古籍再生性保护的若干问题、古籍定级标准、古籍基础知识及古籍名录申报注意事项、明清古籍版本鉴定、古籍书影的制作、古籍普查平台登记系统介绍等古籍普查知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业务工作人员对学员的古籍普查著录和登记进行了分组实践指导。学员们十分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虚心请教,通过听讲、实践、考察等方式,基本掌握了古籍普查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全部顺利地通过了结业考试。

这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加强了我省古籍人才队伍的建设,为更好地开展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班典礼主席台

学员在认真听课

认真实践

颁发结业证书

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最新动态

(一)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在河北省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2007年河北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建立。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设在省图书馆)的挂牌也于200864进行。在此基础上,各市(区)级公共图书馆古籍藏量较大的图书馆也成立了基层点。其中,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负责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文化厅负责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珍贵古籍的定级审核。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为全省古籍普查登记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全省古籍普查的培训工作、登记工作(包括民间收藏的古籍的登记、定级、著录)。同时汇总、审校各地普查成果,并上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最后,由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建立河北省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河北省古籍联合目录。另外,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还负责《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和“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二)河北省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

河北省图书馆有着重视古籍,保护古籍的历史传统,在保护中心成立之前,在古籍保护中心方面已经做好相当工作,主要包括:

第一,制定了相关的古籍书库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在防虫,防尘,防鼠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之初,对全省古籍保护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和调研,对全省部分地区的古籍保护现状有了基本了解。

第三,在全馆和全省古籍进行摸底的情况下,编纂出版了《河北省图书馆馆藏古籍目录》,并且牵头组织了全省十一家省、市级图书馆,联合编辑了《河北省公共图书馆馆藏古籍善本目录》。古籍数字化建设方面也有了相应进展,以省图书馆为首的全省十一家公共图书馆馆藏古籍善本联合书目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也全部完成。

第四,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之后,参加了《河北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河北省古籍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起草,以及《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暂行办法》《全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暂行办法》等草案的编写,组织全省各级图书馆参加了《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的申报,并对各单位在内容、格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简讯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开展培训活动,河北省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截止到目前,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已开办五期“全国古籍普查培训班”,六期“全国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三期“全国古籍鉴定与保护高级研修班”,以及“全国古籍普查平台软件培训班”和“全国古籍普查管理平台培训班”等。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共派出8人次分别参加了以上的培训。

2008916日,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派人参加了第二期“全国古籍普查软件平台”应用软件系统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古籍文献数据著录,任务分配、用户管理、数据保存、传输等。通过理论学习,上机操作,工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全国古籍普查软件平台的各项功能,并以合格的成绩通过了结业考试。

2008831920,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派人参加了第一期全国古籍编目培训班。课程主要包括:四部分类法的应用及其类表的调整、古籍著录规则、稿抄校本的编目、刻书牌记与古籍版本的鉴定、佛教藏经的编目、古籍名录的申报等。授课教师都是长期从事古籍整理与鉴定工作的专家、学者。通过认真学习,我中心两位同志有了很大的收获,理论和实践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并以合格的成绩通过了结业考试。

200810131220,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派人参加了在天津举办的第四期全国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办,天津图书馆承办,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国古籍修复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国家级的古籍修复中心。

20081211212,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派人参加了在济南举办的“全国第五期古籍鉴定与保护高级研修班”。本次培训班学员来自全国各地,约70余人。研修班邀请了国内著名的版本目录专家李致中、陈先行、杜泽逊等人进行授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812231225,河北省图书馆派工作人员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古籍普查管理平台培训班”。培训班由古籍普查平台软件开发者中南科技大学的老师授课,对平台软件的搭建,以及日常数据的维护进行了讲解。

国务院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我省五种珍贵古籍入选。

    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由国务院批准公布,进入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共有2392种古籍,其中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列入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51家,包括国家图书馆、26家省市公共图书馆、12家高校图书馆、5家专业图书馆、5家博物馆及2家档案馆。

其中我省有五种古籍入选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分别是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收藏的西汉竹简《论语》、《儒家者言》、《文子》,河北大学图书馆藏元刻本《玉海》,以及唐山市丰润区文保所藏辽刻本《金光明最胜王经》。

 

 

 

 

 

 

 

 

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简报

 

2008年第1期(总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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